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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弘高: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2018-01-13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 弘高        公告编号:2018-00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下属孙公司北京
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装饰”)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目前公司已
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2017)皖
01 民初 691 号,原告与弘高装饰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已获受理。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有关当事人情况
    原告:北京居然之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金源时代购物中心 B 区 2#B 座层 2-2-000
    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五洲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长九路 469 号院 3 号楼
    (二)双方的纠纷情况
    原告与弘高装饰于 2017 年 7 月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由弘高装饰负责对原
告所开设的店面进行改造施工。原告为发包方,弘高装饰为承包方,在合同约定
的竣工日前,弘高装饰因施工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预估不能按计划日期完工,
提出顺延完工日期,原告不能接受弘高装饰的施工进度,双方协商后没有达成一
致,原告对弘高装饰提起诉讼,经原告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弘高装饰的银行账户。
    (三)诉讼金额
    原告申请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原告委托人租金、物业管理费、原告委托人
预期租金利益损失共计 27,969,377.238 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梳理资料准备应诉,公司认
为原告提出的诉讼事实与实情不符,理由不充分,将向原告提起反诉,要求原告
对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由于案件尚未审理,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最终将以法院的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