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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弘高: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8-01-17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 弘高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1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
司组织相关部门对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
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2018 年 1 月 5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你
公司下属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装饰”)
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账户为基本户,被冻结金额
为 2,100 万元,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被冻结金额为 488 万元,银行账户
被冻结的原因是弘高装饰与业主方发生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业主方向法院申请
冻结了弘高装饰的银行账户。
    1、请详细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账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账
户个数、存款余额等,并说明弘高装饰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具体时间,以及
被冻结账户是否为你公司的基本往来账户、是否为你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
    回复:公司及子公司截止目前有 65 个银行账户,余额为 7,800 万元,下属
孙公司弘高装饰的两个银行账户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开始被冻结,其中,被冻
结账户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账户为基本户,申请被冻结金额为 2,100 万元,实
际被冻结金额为 2,100 万元;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为公司的一般银行账
户,申请被冻结金额为 2,100 万元,目前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6,118,131.76 元,两
个账户均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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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请说明弘高装饰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你公司日常经营的具体影响,
并说明与业主方发生合同纠纷的详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
事项,如是,请补充披露诉讼事项起因及进展情况。
    回复:公司下属孙公司弘高装饰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账户,申请被冻结金额
为 2,100 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2,100 万元;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
申请被冻结金额为 2,100 万元,目前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6,118,131.76 元,此次诉
讼业主方申请冻结金额为 2,100 万元,由于弘高装饰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账户的
冻结金额已经达到 2,100 万元,因此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宁波银行北京分
行营业部账户的冻结。冻结部分资金不能用于日常支出,影响了资金的使用,但
是账户超出冻结部分的资金使用不受限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
    公司在日常使用中,发现账户资金被冻结,经公司了解确认后,对外披露了
该冻结事项的主要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下发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诉状,暂未收到冻结裁定书,并于 2018 年 1 月 13 日披
露了《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根据收到的民事诉状得知,弘高装饰
与业主方发生合同纠纷主要因弘高装饰与业主方于 2017 年 7 月签订了施工合
同,约定由弘高装饰负责对业主方所开设的店面进行改造施工。业主方为发包方,
弘高装饰为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前,弘高装饰因施工条件等因素发生变
化,预估不能按计划日期完工,提出顺延完工日期,业主方不能接受弘高装饰的
施工进度,双方协商后没有达成一致,业主方对弘高装饰提起诉讼,经业主方向
法院申请,冻结了弘高装饰的银行账户。公司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梳理资料准备应
诉,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认为业主方提出的诉讼事实与实情不符,理由
不充分,将向业主方提起反诉,要求业主方对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
损失进行赔偿。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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