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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高创意: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说明
    我们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和监督,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
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没有为公司的
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
任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李秉仁                      王德宏                    朱时均




     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