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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弘高创意: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
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治理层面包括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与监督、职权与责任的分
配、人力资源政策。业务流程层面包括子(分)公司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
资产管理、资金活动、信息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子
(分)公司管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同
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范围时,严格按照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要求,全面考虑了公司本部和下
属单位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和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
重大遗漏。
    (二)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
事会秘书室,其人员构成均符合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司制定完
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中设置了四名独立董事,分别在财务、公司治理、
战略和企业发展等方面,有效地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充分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总经理负责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三会一层”各司
其职。公司建立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系列专门管理制度,形
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18 年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2)组织架构
    公司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
职能健全清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
工过程中,贯彻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制衡原则。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
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实行决策、审批。
    (3)内部审计与监督
    公司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
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
审计制度》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核查和监督工作。对监督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有权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公司监事会报告。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奉行“诚实、正直、积极”的人格特质和“用人唯才、不分性别、不分
中外、不分民族、不分年龄、不分亲疏、不分本地外地、一律平等对待”的用人
政策及“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立了一套由人事管理、培训、绩效、薪酬、
劳动合同管理、福利、奖惩等一系列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制度,在人才的选、育、留、用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诠释;公司严格根据《劳
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全员签署《劳动合同》,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员
工保密义务。公司实行“能力、负责、协调”的干部任用原则,注重员工培训与
职业规划,积极开展各类培训,为员工提供提升素质的平台。
    (5)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公司将企业文化视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
容,以员工为中心,营造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企业氛围;通过二十多年的文化
积淀,公司构建了一套涵盖企业使命、企业价值观、企业愿景愿景、企业精神、
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等的企业文化体系,创建了“结合人才、健全制度、创造利
润、福利员工、回馈社会”的企业精神和“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公司以丰富
的文化活动为依托,将企业文化落到实处,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勇于承担
的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2、主要业务控制情况
    (1)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通过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
其管理。同时,对分支机构、各分子公司实行严格的目标经营责任制,统一预决
算管理、统一财务政策和人力资源规划;在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制度、投资
管理制度等重大制度上实行统一审批;公司通过定期质询会议和不定期询问报告
制度及时掌握各分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主要控股公司的业务运作和财务软件
均采用集团统一系统,可实时监控各公司的业务数据和财务信息,有利于及时对
控股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并会同相关部门加以解
决和改进,同时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对各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和
管理。
    (2)销售管理
    公司根据销售预算,制订年度销售目标,按月分解到各销售部门详细的销售
任务、销售回款、费用预算、资本支出、人员核定等各项销售绩效指标,并每月
进行考核。同时公司合理确定定价机制和信用政策,严格控制赊销客户,制订了
《业务管理流程》《报价流程》等制度,完善与销售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
    (3)采购管理
    公司制订了《供应商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采购单管理制度》《供应
商质量异常处理流程》等制度。公司按照制度的规定,对主要原材料通过招标等
方式实行比价采购。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辅料的成本管理;同时对购买与审
批、验收与付款实行岗位分离,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4)资金活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政策法规。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
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票据
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等制度
文件,采取了职责分工、账实核对等措施,内审部门重点关注货币资金、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等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
    (5)资产管理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公司制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盘点管
理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同时确定固定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安全责任人,
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实行一年一大盘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控制。
    (6)信息管理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
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
有效。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
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
取外部信息。上述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7)财务报告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配备了专业的会计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统
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并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制定了较为完善
的凭证与记录的控制程序,制作了统一的单据格式,对所有经济业务往来和操作
过程经相关人员留痕确认;财务记账严格按照会计电算化制度的要求进行制单、
审核、审批,层层把关,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设立档案室,确定专人保
管。针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由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8)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重点审核合同的合规性、经济性、可行性、
严密性等相关内容,并设立专职法务人员进行合同审核,旨在确保合同管理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合同范本。公司依据公平公正
及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9)投资管理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
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
定,规定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需聘请专家、专业人员提供可靠、充分的可行
性评估报告;决策投资项目在关注项目报酬率的同时,更要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
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公司对外投资项目一经确立,由
公司财务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
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分析偏离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整
改措施,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审计部门按工作规定
进行核查审计,在必要时聘请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10)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取得董事会全体
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经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内部审计室每个
季度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进行审计,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
    (11)关联交易
    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
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限制。为避免利益冲突,在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必须履行回避制度,独立董事和保荐代表人分别
发表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重大关联交易提交由股东大会批准,以加强对关联交
易的内部控制,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报
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
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12)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规定按照项目投资决策权限对项目进行科学决策,推行关于工程项目的
立项、招投标、投资、设计变更、建设和验收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工程项目
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招投标、建设及施工管理过程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
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加强外部协
作单位的管理。公司以上内控活动,均按照公司制度有效执行,制度包括《招标
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
    (13)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定并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与对外报送、内幕信息管理及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制度,对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部门、责任人及责任划分、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标准、报告流转过程、审
核披露程序、保密制度、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报告期内各项制度能得
到有效执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未发生违规买卖股票
和内幕交易行为。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往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利润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5%≤利润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资产总额的 0.6%≤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利润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0.6%
    说明: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
防或发
    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上述情形的错报时,才被认定上述所列的缺陷类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缺陷认定标准                     备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满足其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中之一
重大缺陷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即符合
           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满足其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中之一
重要缺陷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即符合
           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满足其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中之一
                                                                   即符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 万元
重要缺陷   2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缺陷认定标准                  备注
重大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
           境污染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满足其中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 之一即符
           除;                                             合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满足其中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之一即符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合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满足其中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之一即符
                                                            合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