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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康农业: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9-005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 3 日,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

止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2018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5 月 3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0907 号)。中

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予以受理。

    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907 号)。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

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申请延期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前报送反馈意见回复。

    2018 年 9 月 4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回复》,并进行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

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并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报送

并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本次发行的原因

    公司自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

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审慎决策,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

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目前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将在重新研究后安排后续事宜,并及时作出公告。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披露以来,相关市场环境、

融资时机、公司自身情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综合考虑

内外部各种因素,同意公司终止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

文件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实质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终

止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

发生了诸多变化,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而作出的

审慎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实

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