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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集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08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8-02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8 年 3 月 7 日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
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调整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和权益数量调整的规定,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
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和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包含在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以 2018 年 3 月 7 日为授予日,授予 179 名激励对象共计 6,116 万份
股票期权,上述激励对象中的 16 名人员同时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1,60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