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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集成: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0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完成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权的议案》,对《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中部分授权进行了调整及修订,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调整后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重新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18 年 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5、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所涉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调整的议案》及《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

    6、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涉及的 17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116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协鑫 JLC1,期权

代码:037766。

       7、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涉及的

1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06,240 万股。

       8、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29 名原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59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9、2018 年 9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 29 名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

计 59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0、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期权简称:协鑫 JLC2,期权代码:037806
    2、授权日:2018 年 11 月 21 日
    3、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
为 25 人,合计授予股票期权 752 万份,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
    4、行权价格:4.8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预留股票期权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
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
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预留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第一个行权期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30%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预留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第三个行权期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对应的可行权期内行权完毕,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届满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各期可行权的部分必须在对应
行权时间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前完成行权,不可以与之后的可行权部分统一行权,
逾期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则注销。
    7、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准,2018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第一个行权期
                                        年度增长不低于 30%。
                         以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准,2019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第二个行权期
                                        年度增长不低于 60%。
                         以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准,2020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第三个行权期
                                       年度增长不低于 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所获的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作废处理。
    8、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若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E 档,公司将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
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A             B           C             D         E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0
    9、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协鑫 JLC2
    2、期权代码:037806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占预留授予股票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贺德勇         财务总监              75           9.97%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677          90.03%         0.13%
       (业务)骨干
             合计                       752           100%          0.15%


    上述激励对象及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及权
益数量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授予日:2018 年 11 月 21 日
    2、授予价格:2.43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4、限售日: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5、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对象及权益数量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贺德勇        财务总监            75               28.24%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190.58             71.76%          0.04%
   术(业务)骨干
           合计                  265.58              100%           0.05%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有效期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
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部分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
不能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7、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准,2018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年度增长不低于 30%。
                       以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准,2019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度增长不低于 60%。
                       以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准,2020 年度净利润比 2017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年度增长不低于 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所获的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8、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若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E 档,公司将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
   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A               B              C               D                E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0
         9、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苏
   亚验[2018]第 36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17 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17 日止,公司已收到 6 名激励对象缴
   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6,453,594.00 元,另有 1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本次认购新增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55,8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797,794.00 元,合
   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655,800.00 元,增加实收资本(股本)2,655,8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62,400,000.00 元,实
   收资本(股本)5,062,400,000.00 元。
         综上所述,截止 2018 年 12 月 17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65,055,8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 5,065,055,800.00 元。


         (三)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6,000,000       0.32%    2,655,800          0          18,655,800         0.37%
通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0              0          0              0                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000,000       0.32%    2,655,800          0          18,655,800         0.37%
二、无限售条件
                 5,046,400,000      99.68%       0              0         5,046,400,000       99.63%
流通股
三、总股本        5,062,400,000   100.00%   2,655,800   0    5,065,055,800   100.00%



       (五)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5,065,055,8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005 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通过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42,880,0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 50.23%。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朱共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
   变,持股比例变为 50.2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没有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激励对象获授预留权益与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所涉激励对象中,因 2 人未在公司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缴纳截止日前筹措足够资金,故 1 人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1 人未足额认购限制性股票份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由 7
   人调整为 6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5 万股调整为 265.58 万股。除上述差异
   外,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各项事宜均与前次董事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