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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集成:关于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署60GW组件及配套项目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0-02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署 60GW 组件及配套项目产业基地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项目标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协
鑫集成”)在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建设 60GW 组件及配套产业基
地项目。
    2、项目实施计划:组件项目从 2020 年起分四年四期投资建设,首期
15GW,预计投资 50 亿元人民币,二期、三期、四期分别在一期投产后根据
市场销售和产能利用情况予以分期实施,项目总投资预计 180 亿元人民币,
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约 120 亿元。配套产业将根据组件项目的实施进度,落
户相关配套的产业链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伏电池片、光伏背板、玻璃、
EVA、边框、接线盒等。
    3、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灵活
统筹资金安排,通过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合理方式确定资
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
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投资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为抢抓光伏平价上网的行业发展机遇,以超大规模集中化、专业化及智
能自动化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与合肥肥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协鑫 60GW 组件及配套项目产业基地项目
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合肥肥东县投资建设 60GW 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
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
内部决策程序。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60GW 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内容:建设满足主流及新型大尺寸光伏组件市场需求的组件基
地及配套产业;
       3、项目用地:组件项目占地面积约 2800 亩,分期开发建设。同时预留
2000 亩土地用于与协鑫集成配套的相关产业链企业落户;
       4、投资规划:从 2020 年起分四年四期投资建设,首期 15GW。根据组
件项目的实施进度,落户相关配套的产业链企业;
       5、资金来源: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
       6、经济指标:组件项目全部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 400 亿元。其中,
一期达产后不低于年产值 130 亿元,年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不低于 2 亿
元。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肥东县人民政府
       乙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协鑫 60GW 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进度:1)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 18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
总投资约 120 亿元,本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在 2020 年至 2023 年分四年四期
投资建设,每期 15GW。其中,一期 15GW,总投资 50 亿元,固定资产投
资 30 亿元,占地面积约 700 亩,二期、三期、四期分别在一期投产后根据
市场销售和产能利用情况予以分期实施,原则上每年新增投资 15GW。2)
配套产业:根据组件项目的实施进度,落户相关配套的产业链企业,包括但
不仅限于,光伏电池片、光伏背板、玻璃、EVA、边框、接线盒等。
       3、项目实施主体:乙方或其关联方在产业园区内设立控股子公司,作
为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主体;同时,吸引相关产业链配套企业落户产业园。
       4、经济指标:组件项目全部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 400 亿元,其中,
一期达产后不低于年产值 130 亿元,年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不低于 2 亿
元。
       (三)项目用地
       1、项目选址:初步选址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域(具体出让土地的
用地性质、面积、位置以正式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用地面积:组件项目占地面积约 2800 亩,分期开发建设,其中一
期占地面积约 700 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同时预留 2000 亩土地用于与乙
方配套的相关产业链企业落户。
       3、规划用途:主要为建设乙方光伏组件及产业链配套项目及生活配套
设施等,具体规划以批准结果为准。项目续存期不少于 10 年。
       (四)环保节能及安全要求
       乙方保证入驻工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属地的环保排放、节能减排、安全评
审等标准和规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具体办理)。
       (五)行政许可
       1、乙方在项目建设以及今后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需要取得的相关行政
许可(包括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凡许可(确认、备案)机关为甲方及甲
方所属职能部门的,在乙方具备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及时为乙方办理。
       2、许可(确认、备案)机关为甲方及其职能部门之外的合肥市其他机
关以及上级机关的,甲方将积极进行协调,以帮助乙方及时取得相关的行政
许可(确认、备案)。
       (六)政策扶持
       甲方积极为项目争取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相关政策支持,省、市、
县对项目的财政扶持资金,全额用于支持项目发展,上述资金乙方不得挪作
他用,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扶持政策。
    (七)约束机制
    1、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列的投资规模、建设进度及相关经济指标作
为约束条件,实行双向约束,以确保实现项目建设及经营目标。
    2、乙方在项目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擅自变更厂房用途,甲
方除按前述规定取消优惠政策及财政奖补。已给予的,乙方应当以现金方式
予以全额退还,同时还将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无偿收回项目建设
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3、为实现项目预期成效,乙方应确保肥东项目投资主体和项目团队稳
定性不少于 5 年。
    (八)协调机制
    甲、乙双方共同指派相关部门及人员组成项目协调小组,协调处理涉及
项目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具体事项,简化各项
工作程序,推进项目进度。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双方应加强
沟通与合作,共同协调解决。对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任何问题,双方均应及
时进行相互通报。
    (九)协议生效及终止
    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并经乙方(上市公司)董事会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有力支撑公司光伏主业终端战略
    随着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竞争格局的逐步稳定,公司将依托协鑫在光伏行
业多年的行业资源优势、全球市场渠道优势、先进技术积累优势及品牌优势,
抢抓光伏平价上网的行业发展机遇,将主营业务进一步聚焦终端组件市场,
本次在合肥投资建设 60GW 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将有力地支撑公司光
伏主业终端战略的落地,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二)有助于持续降低组件制造环节综合成本
    鉴于硅片尺寸持续升级扩大的趋势,配套大尺寸电池供应端所需的组件
产能相对短缺,公司本次将主要定位于“210mm”新型组件产品,并全面兼
容 “210 mm”以下尺寸,以兼顾现有产品并填补未来大尺寸产品供应缺口,
并通过智能自动化、大数据支撑、规模优势、单一环节专业化等,提升生产
效率及制程兼容性,进行大数据采集及管理,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提升产品
工艺品质;同时,借助合肥当地的政策优势与区位优势,利用超大规模化带
动相关配套产业链集群化,形成虹吸效应,打造全球光伏制造中心,降低组
件制造环节的综合成本,形成核心竞争力。
       (三)有利于光伏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在合肥投资建设 60GW 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
将成为全球光伏产品超级制造中心,一方面为公司自营组件业务提供组件产
能保障;另一方面将为同行业厂商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组件代加工业务,
有利于提升公司光伏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共同利益。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
有)等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鉴于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灵
活统筹资金安排,通过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基金等合理方式确定
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三)本次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
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
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