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张光杰、董静、马国鑫 2017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