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8 证券简称:老板电器 公告编号:2017-045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17 日-2017 年 8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5:00-2017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 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1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开发区临平大道 592 号公司 1 号楼一号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 35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 565,749,26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6132%。除股东代表外,其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7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 533,107,0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173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 名,所代表股份数为 32,642,25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4395%。 四、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任建华先生、任富佳先生、赵继 宏先生、任罗忠先生、王刚先生、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① 选举任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4,064,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54,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3%。 2 ② 选举任富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4,06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5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3%。 ③ 选举赵继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4,06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5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3%。 ④ 选举任罗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4,06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5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3%。 ⑤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4,06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5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3%。 ⑥ 选举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4,06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5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23%。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张光杰先生、董静女士、马国鑫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① 选举张光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5,74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23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② 选举董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表决结果:同意 565,74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23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③ 选举马国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65,74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4,23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张林永先生、张松年先生、沈月 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林永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561,45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0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94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15%。 (2)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松年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561,45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0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94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15%。 (3)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沈月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565,39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88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