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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广中茂: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2017-11-09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7-131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文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文团先生拟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通过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392 万股。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接到陈文团先生的通知。陈文团先生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633,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本次减持后,陈文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4.94%,
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文团先生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刊登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陈文团先生在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14,7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3%,
其中持有高管锁定股 7,392 万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 7,392 万股。

二、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1、陈文团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根据上述承诺,陈文团先
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解除限售。
    2、陈文团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所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所持股份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
    3、2013 年 11 月 26 日,陈文团先生向公司出具《股票减持承诺函》,承诺:自 2013
年 11 月 26 日起 36 个月内(2013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减持公司股票的
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25%(若在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则减持股数上限作相应调整)。若违反上述承诺,陈文团先生超额减持公
司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陈文团先生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其作出的股份限
售承诺。

三、股东本次减持具体情况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减持均格(元)   交易方式

 2017 年 10 月 27 日      3,986,378      0.16%          9.40        集中竞价

 2017 年 10 月 30 日      2,493,600      0.10%          9.31        集中竞价

 2017 年 10 月 31 日      4,000,000      0.16%          9.45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 日       3,600,000      0.14%          9.56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2 日       2,200,000      0.09%          9.41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3 日       2,280,000      0.09%          9.45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6 日       2,520,000      0.10%          9.50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7 日       3,553,668      0.14%          9.43        集中竞价

       合   计           24,633,646      0.99%           —            —


    本次减持后,陈文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3,206,354 股,持股比例为 4.94%,已不
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陈文团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陈文团先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陈秀玉女士(持股比例为 18.36%)的一致行动人,

                                            2
陈文团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不再单独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但与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比例仍高于 5%,其后续减持公司股份仍需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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