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广中茂: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
从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
    2、我们同意将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游相华                   朱文晖                 王有平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