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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广中茂: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全奋)2019-04-30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2 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加 7 次会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进行沟
  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议案,积极参与讨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各种原因均未能亲自出席,
  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有关规定,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披露日期                                    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2 月 1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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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8 月 28 日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18 年 12 月 6 日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担保手续的独立意见         同意
   (注:上述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在 2018 年履职情况如下:
        (一)在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7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提名委员
   会未向董事会提出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公司也未聘任新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二)在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四次会议,具
   体如下:
        1、2018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列
   议案:
        (1)《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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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8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的议案》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5、2019 年 1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向公司递交《关于尽快开展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相关工作的函》,督促公司尽快聘任审计机构,切实做好 2018 年度报告披
露的准备工作,确保 2018 年度报告如期合规披露。
    (三)在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 2018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战
略委员会第四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四)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 2018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现场了解、检查及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和办公。利用现场办公机会,
本人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营销、研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子公司经营等方面的情况并交换意见,与此同时,监督公司
高管履职情况,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和财务运行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五、与公司董、监、高、内审部、会计师等沟通情况
    (一)2018 年度,本人多次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进行工作交流,对公
司信息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核查;
    (二)在内部审计工作会议上多次与审计部就内部审计工作做了沟通;
    (三)在 2018 年年度审计中,本人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及出具审计报告后均
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进一步了解审计有关情况,督促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如
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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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发布了 118 份公告。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着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原则,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核查与监督情况
    2018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
行情况。除了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外,还多次进行实
地考察,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生产经营活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内审
工作的开展等重大事项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对公司提出的议案进行客观
公正的审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培训,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在实践中完
善了公司治理结构。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公司在 2018 年经营过程中也出现了
一些问题,这说明公司在风险管控及防范方面还是相对比较薄弱的,公司还需加
强相关方面的治理,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水平。

八、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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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任期于 2019 年 1 月结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此真诚感谢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全奋
                                                签字: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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