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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汽模: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的复核报告2019-08-0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的复核报告

                                                                       瑞华专函字[2019]12010002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们接受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模公司”)的委托,
针对天汽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出具了相关审计及审阅报告,具体如
下:
       1、在审计了天汽模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
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9】12010009 号)、同时
出具了针对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
【2019】12010001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编号:
瑞华核字【2019】12010002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9】
12010003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9】
12010004 号)、净资产收益率明细表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9】12010005
号);2018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
[2018]12010008 号)、同时出具了针对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的专项审核
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8】1201000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
编号:瑞华核字【2018】12010007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8】12010006 号);2017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7】2010037 号)、同时出具了

                                                         1
针对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7】
12010003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
【2017】12010004 号)。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92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我们对反馈意
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928]号之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编号:
瑞华专函字【2019】12010001 号)。


    本所受行政处罚及被立案调查情况:
    (一)有关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
    1、2015 年 1 月,本所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证调查
通字 14066 号)(广东证监局稽查局立报[2015]003 号)。因为本所客户东莞勤上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光电”)与勤上集团的直接和间接非经营性
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对本所进行立案调查。
    2017 年 3 月,本所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2017】3 号)。因本所在为勤上光电 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
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勤上光电 2013 年年度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瑞华所业务收入 95 万元,并处以
95 万元的罚款。对刘涛、孙忠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2、2015 年 7 月,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
通字 15092 号)。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本所在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键桥通讯”)2012 年年报审计项目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进行的立案
调查。
    2016 年 12 月,本所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2016】8 号)。因原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合并更
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在键桥通讯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中国证


                                    2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决定:“责令国富浩华所改正,没收国富浩华所键
桥通讯 2012 年度年报审计业务收入 70 万元,并处以 70 万元的罚款,由国富浩
华所法律主体的承继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对支梓、陈满
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
    3、2015 年 12 月,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琼证调
查通字 2015005 号)。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本所在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太实业”)2013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而进行的立案
调查。
    2017 年 1 月,本所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
1 号)。因本所在审计海南亚太 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
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瑞华所责令改正,
没收业务收入 39 万元,并处以 78 万元罚款;对秦宝、温亭水给予警告,并分
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4、2016 年 1 月,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
调查通字 160179 号)。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本所在为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振隆特产”)IPO 提供证券服务过程中涉嫌未勤勉尽责而进行的立
案调查。
    2017 年 3 月,本所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
22 号)。因本所作为振隆特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审计机构,在对
振隆特产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
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责令瑞华所改正
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 130 万元,并处以 260 万元罚款;对侯立勋、肖捷给
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
    5、2016 年 5 月,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
通字 16027 号)。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本所在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泽钴镍”)2013-201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进
行的立案调查。
    2018 年 12 月,本所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126 号)。因本所在华泽钴镍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


                                     3
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
定:“没收瑞华所业务收入 130 万元,并处以 390 万元的罚款;对王晓江、刘少
锋、张富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
    (二)有关立案调查的情况说明
    1、2015 年 11 月,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
查通字 15229 号)。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本所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
报审计项目而进行的立案调查。目前,此调查尚未结案。
    2、2019 年 1 月,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湘证监调
查字 0784 号)。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本所在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
审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而进行的立案调查。目前,此调查尚未结案。
    3、2019 年 7 月,本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
字 2019085 号)。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本所在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而进行的立案调查。目前,此调查尚未结案。
    上述列明的三项尚未结案的立案调查事项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
    除上述说明中已列明的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况以外,本所不存在其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
案且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上述处罚及立案调查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参与天汽模公司审计工作,天
汽模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勇、张宝荣、任俊英也未参与上述项目的审计工作。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我们
对相关报告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复核过程
    本所财务报表审计复核工作关键复核流程为:①项目组自查;②独立复核人
员复核;③复核小组复核;④出具复核报告。
    1、项目组自查
    由项目合伙人韩勇与签字项目经理张宝荣、任俊英组织本项目主要成员对与
审计报告、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出具的专项核查说明、根据监管机构反馈意见
的要求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和鉴证报告等文件相关的工作底稿和各项资料进行


                                   4
自查。对重点风险领域的评估、风险应对措施、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重大事项
的判断以及监管机构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工作底稿等进行重新检查,并编制复
核工作记录,形成复核结论。项目组对收入确认、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实物资
产盘点及减值准备计提、投资收益确认、期间费用、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股
份支付等主要项目进行核查。
    2、独立复核人员复核
    由本所委派独立复核人员(非上述审计及审阅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本项
目的主要工作程序进行复核。复核工作包括:阅读审计报告、根据监管机构相关
要求出具的专项核查说明、根据监管机构反馈意见的要求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和
鉴证报告等文件、检查重要工作底稿和其他相关资料、检查项目组自查工作记录、
检查质量监管部关于上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复核记录和意见回复、对签字会计师
和项目组主要成员进行询问等。
    3、复核小组复核
    由本所指派独立于本项目的合伙人张天福成立专门复核小组,召开复核会
议,在对前述复核工作底稿和复核结论检查的基础上,讨论重大事项的判断,对
本项目的整体执行情况形成复核结论。
    复核会议流程如下:
    (1)项目组填写复核小组复核意见书,将经过独立的复核人员复核的复核
报告、独立复核记录、审计报告、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出具的专项核查说明、
根据监管机构反馈意见的要求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和鉴证报告等文件对应的复
核合伙人复核记录、质量专管员监控记录、上述报告对应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总结,
以及项目有关材料整理发送质量监管部,作为复核会议材料。质量监管部提交至
复核小组,并发起复核会议。
    (2)召开复核会议,并由复核委员投票决策是否出具复核报告。
    4、出具复核报告
    基于上述复核及复核小组最终复核意见,决定是否出具复核报告。


    二、复核对象
    1、审计及审阅报告;具体包括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审计报


                                     5
告、针对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
    2、审计重要事项的工作底稿;
    3、对监管机构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工作底稿,具体包括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审查《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928】号的回复。
    4、《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前述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


    三、重点复核项目和程序
    1、执行的审计及审阅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及审阅准则的规定,
获得的审计及审阅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意见及审阅结论是否恰当。
    (1)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编制是否恰当,风险识别和应对程序
是否恰当,是否恰当识别出特别风险并恰当应对;
    (2)重大专业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3)重大会计、审计问题的应对和处理是否恰当,包括但不限于:
    ①收入、成本的真实性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
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A、项目组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a、收入确认时点复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
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
    天汽模公司主要产品为模具产品,按照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
为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实现的具体判断依据为:①境内收入:产品


                                   6
已经发出、双方指定的责任人已经在终验收文件中签字,即模具产品在双方终验
收后确认收入实现。②境外收入:产品已经发出、向海关报关后确认收入实现。
       b、销售是否真实,毛利率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1)评价和测试天汽模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
有效性。
       2)实施收入细节测试,从天汽模公司销售收入明细中选取模具项目,核对
销售合同或订单、发货单/箱单、终验收报告或报关单,评价项目收入确认时点
是否符合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3)对模具项目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本期项目销售
毛利率的合理性。
       4)选取各年度销售金额较大的客户执行函证程序。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销售收
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B、复核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独立复核人员检查与收入、成本相
关的工作底稿、对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询等,通过执行复核程序得出与收入、成本
相关的复核结论。经复核,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要求。


       ②货币资金的审计程序是否执行到位,是否能够保证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完
整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A、项目组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对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
试。
       2)获取银行开户清单,与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清单对比,查看是否存在差
异,并判断差异的合理性。
       3)获取银行账户对账单,核查对账单金额与银行存款账面余额是否一致。
       4)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看是否存在大额未达账项,分析未达账项


                                       7
的原因是否合理。
    5)对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并将函证金额与银行对账单金额及银行存款账面
余额进行核对,查看是否一致;查看相关货币资金是否受限。
    6)获取主要银行的流水清单,抽查单笔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记录,核查与
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具体核查内容包括收付款方是否一致、金额是否一致、主要
内容是否一致,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相关款项支付
是否经过授权审批等。


    B、复核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独立复核人员检查与银行存款相关
的工作底稿、对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询等,通过执行复核程序得出与银行存款项目
相关的复核结论。经复核,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要求。


    ③往来函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函证程序是否独立,执行是否到位,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A、项目组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函证执行程序:项目组对天汽模公司往来款项独立函证并取得回函,由
项目组人员将往来询证函由所内邮寄至客户、供应商处,同时要求其将函证邮寄
回所内,回函时查验回函金额与账面金额是否相符,对于回函金额不符情况进行
核实并查实具体情况;对于未回函函证执行替代程序,检查合同、发货单、终验
收报告、报关单、入库单等业务单据。检查收发函物流信息是否正常,查验函证
信息是否与客户信息相符,对于不符情况核实情况并具体说明原因。
    2)坏账准备检查: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A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项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B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8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
提方法
     天汽模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
的应收款项。
     项目组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b、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
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
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
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
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5                    25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9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
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
本。
       天汽模公司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将应收款项分为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三种方法计提坏账。


       B、复核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独立复核人员检查与往来款项相关
的工作底稿、对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询等,通过执行复核程序得出与往来款项相关
的复核结论。经复核,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
求。


       ④实物资产监盘程序执行是否到位;
       A、项目组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项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均获取了公司的盘点计划,并根据企业的盘点
计划安排审计监盘人员。
       2)项目组根据盘点计划确定的盘点日期,同时对公司的不同车间进行盘点,
其中,对于存货监盘,获取存货明细表,分析期末存货余额是否与生产规模等相
匹配,检查存货余额及存货构成的真实性、合理性,核实是否存在存货积压等情
况。对期末存货进行实地监盘与抽盘,并对监盘工作予以记录和留痕。将盘点数
量与账面数量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了解原因并判断其合理
性,是否根据盘点结果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盘点,获取天汽模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盘点计
划,对期末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实地抽盘,并对监盘工作予以记录和留痕,
确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关注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已经完工需要转
                                      10
固的资产,以及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固定资产。
    3)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的盘点范围均已覆盖企业主要经
营资产。
    B、复核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独立复核人员检查与实物资产监盘
相关的工作底稿、对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询等,通过执行复核程序得出与实物监盘
相关的复核结论。经复核,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要求。


    ⑤实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A、项目组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存货跌价准备:项目组对天汽模公司年末存货进行减值测算,抽取主要
存货项目根据期末结存金额与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金额计算出总成本,对于期
末存货有销售合同(订单)对应的采用销售价格作为各产品销售单价,销售单价
扣减相关税费及销售费用后与总成本做比较,比较是否存在成本高于扣减费用及
税费后的销售单价的情况。
    2)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减值:通过对相关资产的实地盘点,确定固定
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关注是否存在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固定资产,关
注年限较长的资产在生产经营中的使用状态。结合企业征信报告、银行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等资料检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抵押、担保情况。


    B、复核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独立复核人员检查与实物资产减值
相关的工作底稿、对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询等,通过执行复核程序得出与实物资产
减值相关的复核结论。经复核,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


    ⑥投资收益的真实性、完整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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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项目组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对关联交易较多的权益法投资单位实施审计程序,确定关联交易对投资
收益产生的影响。
       2)对新增的权益法投资单位,获取投资协议或合同,确认是否符合按权益
法核算的条件;获取其股权交割时点的评估报告并复核,对公允价值分摊获取专
家意见;获取权益法投资单位审计报告,赴被投资单位执行现场审阅程序,对其
中影响投资收益的重大报表项目,执行函证、盘点、走访、重新计算等程序,检
查其收益是否真实、完整。
       3)对上述外其他权益法投资单位获取有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涉及到重要的报表项目复核其审计底稿,执行审阅程序。
       B、复核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独立复核人员检查与投资收益相关
的工作底稿、对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询等,通过执行复核程序得出与投资收益相关
的复核结论。经复核,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
求。


       ⑦期间费用真实性、完整性,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
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A、项目组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对与费用申请、合同订立相关、验收相关、财务处理及付款相关的关键
控制点流程进行控制测试,判断天汽模公司与费用核算相关的控制是否有效。
       2)对期间费用进行分析性复核,判断期间费用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与业务
情况是否匹配。
       3)抽样检查期间费用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及付款记录,进行费用真实性检查;
抽取期后付款凭证,检查对应的原始单据,核对至账面费用进行完整性检查。
       4)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费用样本进行截止测试,检查是否计入正确的
会计期间。
       B、复核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独立复核人员检查与期间费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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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工作底稿、对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询等,通过执行复核程序得出与期间费用相关
的复核结论。经复核,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
求。


       ⑧关联方关系的核查及关联方交易的审计程序是否到位,披露是否恰当;
       A、项目组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获取了企业的关联交易清单并进行核查,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披露
是否恰当。
       2)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对重要客户及供应商的股东信息等进行核查,检
查重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天汽模公司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
       3)对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异常销售价格及异常采购价格进行询问和调查,
判断其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4)对关联方中重要的供应商执行审计程序,判断其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关联方损益是否真实。
       B、复核情况
       2019 年 7 月 3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独立复核人员检查与关联方相关的
工作底稿、对项目组成员进行问询等,通过执行复核程序得出与关联方相关的复
核结论。经复核,项目组执行的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
       (4)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2、质量控制过程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
制准则的要求,是否符合本所质量监管制度要求。各级复核人员是否履行了各自
的职责,独立复核人的复核意见是否均得到回复和落实,提出的问题是否均得到
解决,意见分歧是否得到统一。
       3、对监管机构反馈意见的回复是否准确、完整;是否能够使相关问题得到
合理解释并与实际情况相符;对意见回复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前述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与前述审计及
审阅报告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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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复核意见和结论
    基于前述复核工作,我们认为我们已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及审阅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及审阅工作,审计及审阅程序符合准则要求,审计意见及审阅
结论恰当;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曾受到行业协会惩戒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其
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合法有效,具备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质控负责人:




    独立复核人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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