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股份增持完成的公告2017-12-05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7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股份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收到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启超先生的通知,其增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计划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周启超先生计划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增持人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占总股本比例
(股) (万元)
周启超 集中竞价 2017/12/5 693,939 1006.21155 0.0916%
三、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周启超先生本次增持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票数
量 693,939 股,占总股本 0.0916%。
周启超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届
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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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
件。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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