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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18-09-1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拟向朴圣根先生等自
然人及法人股发行股份购买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众股份”、
“标的公司”)共计90%-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为避免因参与人
员过多透露、泄露有关信息而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参与本次交易的交
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具体情况如
下:

    1、交易双方接触时,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
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2、本次交易各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
知情人范围,知情人员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禁止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信息;

    3、对于本次交易过程中的书面文件,限定放置在指定的独立场所,避免非相关
人员阅读该等文件资料;

    4、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立即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申请公司证券停牌;

    5、公司证券停牌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递交和在线填报; ‘

    6、公司证券停牌后,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
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保密协议》的规定, 各方应
严格保密相关资料,除为本次交易目的而向其他合理需要获得保密资料的机构或人
员进行披露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
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机
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与交易对方也签订了《保密
协议》。

    公司和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 披
露事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在整个过程中未发现任何不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