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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143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
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
融圣先生主持,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全力向正在全力向“基于通信能力的全球性综合信息服务
提供商”方向转型,福州市在通信与大数据数字产业方面,有完整的产业链、精
准的产业扶持政策、产业发展基金和高端人才资源,能迅速强补公司的战略转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名称、住所做如下变更:

    1、公司名称由“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州达华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由“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 9 号”变更为“福
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住所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审核批准的内容为准。

    独立董事就变更公司名称、住所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并将公司住所迁入福建省福州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1月2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6
号楼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网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三十六、三十八、四十二、四十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
间为: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星期
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7 日(星期二)下午15:00 至 2018年11月28日(星期
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2日。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