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宁夏蓝丰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公告2017-12-19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7-06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蓝丰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
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
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卫沙检公诉刑诉(2017)322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起诉书的主要内容
被告单位: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9 月,被告单位宁夏蓝丰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
排污许可证的情形下,擅自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 919161.35
元,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
三十条、第三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
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单位宁夏蓝丰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是自首,可以从
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
请依法判处。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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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案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准确估计本次诉
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截至目前,宁夏蓝丰已经取得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排污许可证等合法经营手
续,加大了环保投入力度,实现达标排放,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稳定。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卫沙检公诉刑诉
(2017)322 号】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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