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2-26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8-00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接到
公司第三大股东王宇先生的通知,王宇于2018年2月2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0
万股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占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 质押 质押 其所持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数(股) 开始日 到期日 股份比
动人 例
国元证
2018 年 2 券股份 补充
王宇 否 4,500,000 - 13.39%
月 23 日 有限公 质押
司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办理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
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2月23日,质押期限自2018年2月23日至股东办理
股权质押解除手续之日止。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宇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3,61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88%;本次质押4,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3.39%,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累计质押30,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0.75%,占公司总股本的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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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涉业绩承诺的影响
1、股东作出的业绩承诺情况
由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2015
年5月13日,本公司与王宇、任文彬、陈靖、李云浩、王鲲5名交易对方签署了《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其他交易对方不承担业绩承诺责任;2015年6月29日,本公
司与王宇、任文彬、陈靖、李云浩、王鲲5名交易对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
利润补偿期间、承诺利润数、盈利差异的确定和补偿等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具体
内容可参见公司2015年11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2、股东质押股份对公司业绩承诺正常履行的影响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明确约定补偿方式首先以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
的现金对价支付;如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不足补偿,则进一步以
本次交易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补偿。目前,本次股东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业绩
承诺的正常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方的股权变动情况,根据相
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冻结明细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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