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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的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收到深交所“中小板问询函【2019】

第 101 号”《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现根

据问询函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免去刘宇总经理职务,是出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

控制的考虑,对当前的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利影响,长远来看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全体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公司本

次对外披露的高管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免去刘宇总经理职务后,

公司董事会及时聘任了资历深厚、经验丰富的耿斌接任,新任总经理

将在董事会的决策部署下继续扎实开展工作,刘宇也会在公司配合相

关方的协调和工作的交接,此次高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

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 贾和祥 秦庆华       杨光亮   王国涛

                                                  2019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