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9-05-11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4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2019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6 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振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1,072,25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302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1,068,453 股,占公司股本总
1
额的 50.301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8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1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投票无中小股东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3,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11%。
公司除董事薛超因其他公务缺席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
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
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6,004,8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关联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
该项议案表决,回避股数为135,067,433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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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71,072,2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王国涛、杨光亮、秦庆华、贾和祥向
股东大会作了《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颜强、王栗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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