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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丰生化:关于全资子公司方舟制药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5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方舟制药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于2019年8月13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陕01民终9426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傲公司”)因合同纠纷,将被
告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一,以下简称“新方舟置业”)、王宇(被告二)、
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被告三,以下简称“华宝枸杞”)、陕西方舟制药有
限公司(被告四)及陕西禾博天然产物有限公司(被告五,以下简称“陕西禾博”)
诉至法院,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方舟
制药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2019年5月14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具体内
容详见2019年5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方舟制药诉讼进展情况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佰傲公司及方舟制药均不服一审判决,均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对本
案作出判决如下:

   (一)变更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2018)陕0111民初5643号民事判决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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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为 : 新 方 舟 置 业 于 判 决 生 效 后 10 日 内 向 佰 傲 公 司清 偿 借 款 本 金 人 民 币
11,678,300元,并支付利息(以11,678,3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标准自2018
年5月2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

    (二)维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2018)陕0111民初5643号民事判决第二
项;
    (三)撤销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2018)陕0111民初5643号民事判决第三
项;
    (四)王宇、华宝枸杞、陕西禾博对新方舟置业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王宇、华宝枸杞、陕西禾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新方舟
置业追偿;
    (五)驳回佰傲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 96,744 元(佰傲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 110,120 元(其
中佰傲公司预交 24,881 元,方舟制药预交 85,239)均由被上诉人新方舟置业负
担,在执行判决内容时一并清结。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终审判决,因方舟制药不再对新方舟置业的本案债务承担保证责
任,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无影响,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陕01民终9426号】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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