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9-10-28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7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 月 23 日、10 月 24
日、10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9-073),预计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本次业绩预计时,
未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未考虑商誉对业绩的影响,也不存在其他大额计提资产
减值损失的情况。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23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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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
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6、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
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调查通知
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
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
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立案调查
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
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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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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