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11-14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1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科技”)及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建设按计划实施,确保友智科技及其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营,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同意为友智科技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如下:
1、资助资金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下同)的额度,额度内
金额可以循环使用,未还款金额累计不得超过 2 亿元。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公司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3、资金使用费用: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商定。
4、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2 年。公司根
据友智科技实际资金需要,在审批额度内,可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5、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友智科技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建
设。
6、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
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
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1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 16 号万谷移动互联科技园 9 号楼 2 楼西侧局
部及 3 楼
法定代表人:陈东
注册资本:3,05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 年 02 月 01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02 月 01 日至 2033 年 01 月 31 日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医疗器械制造、销售;机械设
备加工、销售;充电桩、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消费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输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销售;锅炉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厂房及设备租赁;计量器具制造(按许可证所
列范围经营);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销售;计量器具研发、销售;建
材、五金、机械设备、木制品、小型机电产品销售;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机电工程设
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械机电设备租赁、自有房
屋租赁、物业管理;自动化设备安装、维修;环境与生态监测;水污染、大气污
染治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610.30 59,337.54
负债总额 38,668.72 24,838.75
净资产 28,941.58 34,498.78
营业收入 24,322.66 15,442.05
利润总额 8,089.31 4,549.73
净利润 6,392.17 5,557.20
2
3、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友智科技 100%股权,友智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友智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
基于友智科技投资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友智科技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
推进,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友智科技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
整体业绩和盈利能力。
友智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实施
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其经营管理,
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 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友智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
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缺口,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
本,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
况和友智科技的资金需求分次向友智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财务资
助,该笔款项的获取有助于解决友智科技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建
设对资金的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友智科技是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为全资子公司友智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友智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3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友智科技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
五、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其
他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