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7-05-20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4项议案,其中第5、第7、第8、第9、第10、第11、第12、
第13、第14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第12、第13、第14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8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2017年5月13日发布了《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
示性公告》。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介良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下午14︰00。
    5、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58,126,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2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757,985,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17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93%。
    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
构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1、《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7,98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
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7,98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
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7,98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
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57,98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
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98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
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7.3845%;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98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
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57,98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
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0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7.3845%;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57,98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
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0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7.3845%;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联股东沈介良、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6,733,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94%;反对
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7.3845%;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沈介良、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龚旭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4,483,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27%;反对
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7.3845%;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7,98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9%;反
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10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7.3845%;反对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5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2.1选举沈介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57,985,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105,385股。
    12.2选举吴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57,985,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105,384股。
    12.3选举龚旭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57,985,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105,384股。
    12.4选举许建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57,985,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105,384股。
    12.5选举钱凯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57,985,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105,384股。
    12.6选举陆凤鸣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57,985,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105,384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选举赵凤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757,985,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105,385股。
    13.2选举刘榕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57,985,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105,384股。
    13.3选举钱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57,985,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105,384股。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4.1选举胡雪青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 757,985,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5,105,385股。
    14.2选举陈泽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757,985,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的99.9815%。表决结
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5,105,384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大会上,独立董事赵凤高、刘榕、钱新及已离任独立董事陈志斌分别向股
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原独立董事陈志
斌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赵凤高先生代为述职,独立董事刘榕先生因出国委托独立董事钱
新先生代为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2017年4月28日登载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