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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5-20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知于2017年5月8日以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于2017年5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沈介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独立董事刘榕先生委托
独立董事赵凤高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
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沈介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续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续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沈介良、赵凤高、吴凯、龚旭东、陆凤鸣,其中沈介良为
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凤高、钱新、龚旭东,其中赵凤高为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榕、赵凤高、许建国,其中刘榕为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钱新、赵凤高、吴凯,其中钱新为召集人。

    以上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4、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吴凯先生为公司总裁(新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

    聘任陈乐乐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裁(新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陆凤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

    聘任龚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续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

    聘任王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续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

    聘任徐文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续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

    聘任王守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新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

    聘任承永刚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续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至本

届董事会届满。

    5、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陈艳女士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续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6、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

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陈泽新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续任)。任期从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始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聘任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陆凤鸣                              陈   艳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
电话          0519-86540259                       0519-86159358
传真          0519-86549358                       0519-86549358
电子信箱      fengming.lu@kuangdacn.com           yan.chen@kuangdacn.com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相关岗位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9 日
附件:简历
    沈介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53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高
级经济师。历任武进县汽车内饰厂厂长、武进市旷达汽车织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裁。
    沈介良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85,821,524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沈介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6年12月生,经济学学士。2008
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10年3月至2011年2
月任上海东方汇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
11月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6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副董事
长兼旷达新能源总经理。
    吴凯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
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凤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2 年 9 月生,金融学硕士。
2008 年 4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兴业证券研究所电力行业研究员;2010 年 1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海通证券研究所公用事业首席研究员;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9 月
任上海彤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证书编号:
2016-2A-064)。

    陆凤鸣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凤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乐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2 年 7 月生,会计学学士。
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2005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上海睿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快钱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万达网络科技集团下属公司)财务分析高级
经理、税务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上海五色石医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陈乐乐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乐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龚旭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2年7月生,常州市武进区政
协委员。历任武进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经理、旷达科技生产副总经理。
2013年1月-2015年12月兼任旷达饰件总经理,2015年2月-2015年12月任旷达篷垫总
经理,2016年1月起任旷达纤维总经理。200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龚旭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龚旭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 股,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龚旭东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王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1 年 12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2003 年 8 月起任广州旷达总经理。2012 年 6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2 年
8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
    王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9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徐文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1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历
任公司销售员、国内贸易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销售总监。2014 年 5 月起任公
司副总裁。
    徐文健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文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30,000 股,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文健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王守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3 年 1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1998 年 10 月进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工程师、长春旷达技术开发部经
理、长春旷达项目经理、长春旷达副总经理。2011 年 1 月起任长春旷达总经理。
    王守波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守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守波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承永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1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大
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生产外协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
2007 年 12 月起任公司总工程师,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
    承永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承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15,000 股,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承永刚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陈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5 年 11 月生,大专学历,中共
党员。2010 年 3 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证书编号:201003318)。
    陈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02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陈泽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1 年 1 月出生,会计学专业
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企业纳税筹划师、财务管理会计师。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长春旷达主办会计,2008 年 1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
理,2013 年 8 月起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3 年 9 月起任公司监事。

    陈泽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泽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