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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26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
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时间未超过 2 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3,412,85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
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
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公司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6 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17 年 6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78                          沈介良

   2           08*****660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
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
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和回购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
此部分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
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或回购价格。
       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 1 号;
    咨询部门:公司资本战略部;
    联 系 人:陆凤鸣、陈艳;
    咨询电话:0519-86540259、0519-86159358;
    传      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