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11-14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7年11月4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7-06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9日-2017年11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年11月19日15∶00至2017年1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5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
楼5楼会议室。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出售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关于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2 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议案 1 及议案 2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出售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

  2.00     关于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6日-11月19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资本战略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1月18
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战略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
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本公司资本战略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陆凤鸣、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54025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6”,投票简称为“旷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旷达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 议 的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全资子公司资产出售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      关于资产出售后公司继续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

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

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7年11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11月18日前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传

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或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的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

(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