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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17-12-21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
品,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
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短期富余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
产品。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
资的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及参与投资
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合作社、担保
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
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单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
资金。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7、公司及子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受托方均为正规银行等金融机构,均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理财产品
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
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
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具体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
财务负责人、总裁审核,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条款,及时与金融
机构进行结算。在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通报
公司董事长。财务部应定期将理财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及
董事长;理财业务到期后,财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财业务本金及利息并进行相
关账务处理。
     (2)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
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
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短
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部分光伏电站所回笼的资金陆续到账,在归还部分银行贷款、降低公
司资产负债率的同时,为提高公司短期富余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拟进行适度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
     上述短期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同时也可在新业务拓展需要时灵活使用,符
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预计
序
      银行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       年化    购买日期        到期日        投资收益
号
                                            收益
                                                   2017 年 5 月   2017 年 5 月
1                           40,000,000.00   3.1%                                   71,342.47
                                                   4日            25 日
     中国银   中银保本理                           2017 年 6 月   2017 年 6 月
2                           50,000,000.00   3.1%                                   89,178.08
     行常州   财-人民币按                          1日            22 日
     潘家支     期开放                             2017 年 7 月   2017 年 8 月
3                           40,000,000.00   3.6%                                  110,465.75
       行     [CNYAQKF]                            26 日          23 日
                                                   2017 年 8 月   2017 年 9 月
4                           50,000,000.00   3.5%                                  100,684.93
                                                   28 日          18 日
                                                 2017 年 10   2017 年 11
5                        50,000,000.00    3.5%                             167,808.22
                                                 月 10 日     月 14 日
                                                 2017 年 11   2017 年 12
6                        50,000,000.00    3.5%                             100,684.93
                                                 月 15 日     月6日
        合   计          280,000,000.00    -         -            -        640,164.3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0 元。截至本公告日前十
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生额为 28,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9%。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资金实际情况提高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
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
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我们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并在规定额度内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理财产品额度的调整,是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