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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7-07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 2018 年 7 月 7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8-051)
    根据回购股份预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票。公司拟以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价格不超过 7.0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7 月 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每日 8︰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 1 号
旷达科技办公楼四楼资本战略部;
    联系人:陈艳
    邮政编码:213179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传真号码:0519-86549358
    电子邮箱:yan.chen@kuangdac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