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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 2018
年 10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