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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在
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分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年度公司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674,314,345.31元,提取10%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67,431,434.53元。2018年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期股东

股利449,051,075.60元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496,850,899.35元,

母公司2018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4,682,734.53元。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与公司财

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18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本次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发展资金的前提下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提
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沈介良先生提议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运转、及未
来各项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支持。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以及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起正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
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分配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