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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电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2018-02-08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
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2017 年 8 月 7 日-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将
以自有资金以不超过每股 9.00 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的股份来源。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一、回购股份情况
    截至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9,175,498 股,总金额为人民币 200,586,909.97 元(不含手
续费),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6%,最高成交价为 8.28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5.45 元/股。公司自 2017 年 9 月 28 日首次回购起的历次回购符合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至此,公司回购股份完成。
    二、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将尽快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在回购股份授予给后
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三、其他说明事项

    由于本次股份回购的目的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总股本
不因此发生变化。若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未能如期成功实施或虽已实施
但筹措资金未能达到公司计划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的回购
股份予以注销,如果后续涉及股份注销,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