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否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 2:《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6日 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6 日交易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188 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 底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 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吴建明先生主持。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0 名,代表股份 365,703,606 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65,703,6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510%。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股份 198,177,609 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8,177,6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235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 90 人,代表股份 167,525,997 股,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7,525,99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53%。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5 名,代表 股份 224,397,252 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24,397,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6484%。 公司董事及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 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否决提案的情况: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被否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或股东 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3,679,7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3.9777%;反对 22,015,06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99%;弃权 8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373,3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0.1853%;反对 22,015,06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108%;弃权 8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282,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445%;反对 146,785,877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543%;弃权 20,097,51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282,2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9.5759%;反对 146,785,87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1.3331%;弃权 18,707,14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0911%。 其中,关联股东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该议案未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281,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442%;反对 146,785,077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540%;弃权 20,098,81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281,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9.5756%;反对 146,785,07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1.3327%;弃权 18,708,44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0917%。 其中,关联股东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该议案未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281,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442%;反对 146,785,077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540%;弃权 20,098,81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0,281,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9.5756%;反对 146,785,07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1.3327%;弃权 18,708,44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0917%。 其中,关联股东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该议案未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均为涉及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的议案,按照相 关规定,本次参与员工持股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高管、核心骨干 及其关联方合计 10 名关联股东对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 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158,537,951 股。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7,086,4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680%;反对 88,402,45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733%;弃权 214,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7%。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0,042,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108%;反对 74,826,58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610%;弃权 834,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8,735,9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6.2824%;反对 74,826,58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3.3456%;弃权 834,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72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黄浩、姚方方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