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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26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4,088,969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6,354,339 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数控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数控机
       床、机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航空零部件的研发、 床、机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航空零部件的研发、
 2     加工、销售,航空、航天相关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加工、销售,航天、航空器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
       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 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54,088,969 股,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56,354,339 股,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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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                                           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4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股份:




                                                    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动。                                              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可以选择下列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可以选择下列 方式之一进行:
    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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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属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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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注销。                                            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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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八)对本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项;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事 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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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年度审计机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构;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年度审计机
理的工作;                                          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予的其他职权。                                     理的工作;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
                                                   予的其他职权。
                                                         ……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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