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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1-11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审慎负责的工作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经对张杰先生的简历和其他有关情况的了解,张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能够
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张杰先生的提名程序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洪建胜                        黄   韬                              叶小杰




                                                         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