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2018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目的
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因素,结合公司已有的产品外销及原料采
购等业务,且业务量较大的特点,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
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锁定成本,实现稳健
经营,公司2018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所有
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减小、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公司从事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
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汇、远期售汇、货
币期权等产品。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
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
敞口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
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管理汇
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四、2018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拟开展
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千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如超过5千万美元,则须依
据《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
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间、对象:本次2018年度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期间,交易对象为相关金融机构。
五、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
利率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市
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
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公司拟开
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
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信用风险:本方案交易区间控制在12个月之内,分批、分阶
段实施,交易对方均为境内金融机构,因此违约风险很低。即便出现
非常特殊的情况不能按期交割,也可通过掉期交易加以展期,使公司
有能力严格控制违约风险的发生。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
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
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
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
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
度范围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标的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
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
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
程序。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
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
订应对预案。
7、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
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及相关
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
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公司以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锁定汇兑损失为目的所开展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
产品的组合),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依据《金融衍生品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和风
险控制机制,衍生品投资行为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拟开展衍
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5千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产生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远期、掉期合约等)的业务。同意将《金融衍生品
交易计划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