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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峰新材: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2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30
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对公司2019年全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除上述年初预计并已履行审批程
序的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
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将与公司
关联方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沙”)企业发生
购销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16
万元(不含税)。2019年8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一致同意。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16万元(不含
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本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19年度新增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
                                                        上年发生日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常关联交易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山东华沙         4829    2259.47      772.92
商品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
                   山东华沙          30      13.81
商品
向关联人出售清水、
                   山东华沙         121      49.40        27.02
燃料和动力等
向关联人出租厂房     山东华沙        30      13.33        11.36

             合 计                  5010    2336.01      811.3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魏家村
    法定代表人:朱彩霞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砂布、砂纸、砂带涂附磨具基材;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的企业。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状况:山东华沙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736.23万元,
净资产1249.51万元,营业收入1445.14万元。 (未经审计)

    财务状况:山东华沙截止2019年6月30日,总资产3135.98万元,
净资产1561.77万元,营业收入2476.87万元。 (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山东华沙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
用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
                                2
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
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
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与关联方
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事项有助于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
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事项
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
核,认为:本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
项。

    七、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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