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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众成: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转让交易事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11-2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转让交易事项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众
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转让交易
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布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份转让的受让方陈大魁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董事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认定本次股份转让的
交易事项为关联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众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少数
股东股份转让交易事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汪萍                    陈银燕                        俞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