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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9-26  

						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4 -0 5 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4年9月22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
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竹
青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重组中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成固平、
邓乐安、范洪泉将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属于关联交易。因此,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属于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株洲
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针对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本次评估采取了必
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
正反映了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项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
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以评估值作为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
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制作了《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
据及公平合理性的分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