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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30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4-06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成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文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思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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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41,720,708.49            1,480,907,009.30                       -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67,863,564.59            1,080,655,957.82                       -1.1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2,516,729.65                    -11.37%     343,367,738.45             -1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1,934.95                -107.39%           3,847,606.77            -85.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576,089.40                -140.09%          -2,774,206.86           -110.9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2,030,083.71            -18.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1            -8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1            -8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5%                  -0.68%               0.36%              -2.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8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34,607.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3,648.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798,908.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66,444.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894.61

合计                                                                           6,621,813.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5,62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
                                国有法人        22.32% 74,285,586                       74,285,586       质押 37,000,000
限公司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60% 38,598,026

成固平                          境内自然人       3.17% 10,552,190                        7,914,142

范洪泉                          境内自然人       2.03%    6,759,522                      5,069,640

邓乐安                          境内自然人       1.80%    5,978,894                      4,484,170

晏建秋                          境内自然人       1.78%    5,927,707

上海财通资产-光大银行-财通
                                境内非国有
资产-钻石 1 号特定多个客户资                    0.86%    2,850,354
                                法人
产管理计划

老学嘉                          境内自然人       0.81%    2,700,000

郑正国                          境内自然人       0.76%    2,541,284                      1,905,962

廖凤珠                          境内自然人       0.69%    2,3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8,598,026    人民币普通股           38,598,026

晏建秋                                                                      5,927,707    人民币普通股            5,927,707

上海财通资产-光大银行-财通资产-钻石 1 号
                                                                            2,850,354    人民币普通股            2,850,354
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老学嘉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成固平                                                                      2,638,048    人民币普通股            2,638,048

廖凤珠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王楚君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范洪泉                                                                      1,689,882    人民币普通股            1,689,882


                                                                                                                             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陈康乐                                                                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

邓乐安                                                                1,494,724      人民币普通股   1,494,724

                                           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公司已知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已知的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动人关系。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廖凤珠、王楚君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户分别持有 2,300,000 股、2,2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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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2014年9月30日的余额为28,172,619.06元,较期初余额2,449,393.66元,增加25,723,225.40元,增幅
1,050.1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新增风电项目原材料的订购量,预付货款金额增加。
    (2)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2014年9月30日的余额为15,200,000.00元,较期初余额10,900,000.00元,增加4,300,000.00元,增幅39.45%。主
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天桥配件和天桥舜臣为缓解资金的压力,增加了向银行的短期借款。
    (3)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9月30日余额为4,834,395.08元,较期初余额7,494,164.44元,减少2,659,769.36元,减幅35.49%。主
要原因为:上年末计提的职工年终奖及管理者年薪在本期予以发放。
    (4)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2014年9月30日余额为9,204,792.33元,较期初余额6,719,630.58元,增加2,485,161.75元,增幅36.98%。主
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初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047,760.13元重分类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为1,051,353.39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2,514,507.35元,减少1,463,153.96元,减幅58.19%。主
要原因为:2013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与株洲湘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湘江科技”)签订的协议,将应付给该公司的货款余
额1,574,472.18元冲抵其在“5.14”事故中应承担的损失,并将该笔收益计入了当期损益,而本期公司未产生类似收入。
    (6)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355,463.17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5,404,992.06元,减少5,049,528.89元,减幅93.42%。主要原因
为: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4月22日,公司与湘江科技签订《韶钢5.14事故损失承担问题的调解协议》。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双方的约
定,事故造成的损失3,172.3771万元全部由湘江科技承担。湘江科技在公司的应收账款157.45万元直接冲抵应承担的事故损
失。经冲抵后,还需向公司支付3,014.93万元,由湘江科技在协议签订后六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完毕。
   截止目前,湘江科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201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华新机电工程
有限公司(下称“华新机电”)全体股东现所持有的华新机电100%的股权,并向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
称“株洲国投”)、成固平、邓乐安、范洪泉、徐学明、刘建胜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止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湖南省国资委、华电集团等国资相关的审批工作正在进行
之中。待上述相关工作基本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告编号:2013-021;公告名称:关于
《韶钢 5.14 事故损失承担问题的调解协议》事项             2013 年 04 月 24 日
                                                                               签订《韶钢 5.14 事故损失承担问题的调



                                                                                                                      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解协议》的公告;公告披露网站:《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4-052;公告名称:第三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新机电全体股东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披
现所持有的华新机电 100%的股权,并向株洲国投、成固平、邓 2014 年 09 月 26 日 露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乐安、范洪泉、徐学明、刘建胜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株洲国投和中铝国
                                                                                   际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在任职期内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
                                                                                   份不得超过各自所
                                                                                   持公司股份的 25%;
                     株洲国投、中铝国际、
                                                                                   且在离任后的 6 个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严格履行承诺
                                            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2010 年 10 月 20 日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资时所作承诺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事项
                                                                                   他人管理各自现所
                     员
                                                                                   持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 50%。

                     株洲国投、中铝国际、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严格履行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010 年 10 月 20 日 长期
所作承诺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事项
                     员


                                                                                                                        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株洲国
                                          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株洲市产业与金融
                     株洲国投及一致行动
                                          研究所有限公司分                         2014 年 1 月 3 日至 严格履行承诺
                     人株洲市产业与金融                      2014 年 01 月 03 日
                                          别承诺其所持有的                         2015 年 1 月 2 日      事项
                     研究所有限公司
                                          74,285,586 股和
                                          128,000 股公司股
                                          份,自愿追加股份
                                          限售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80.00%        至                 -30.00%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552.3     至                 1,933.04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761.49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市场竞争激烈,收入及毛利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率下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固平
                                                                                                        2014 年 10 月 2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