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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关于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04  

						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7 -0 2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方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43,238,57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6,864,771.44 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168,647,714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11,886,286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实施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843,238,5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0 元,权益登记日后
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
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843,238,572 股
增至 1,011,886,286 股。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送)股将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送)股总数与本次转(送)股
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1 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1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845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3             08*****88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             00*****434           成固平
     5             00*****550           范洪泉
     6             01*****205           邓乐安
     7             01*****087           刘建胜

     8             01*****866           徐学明

     9             01*****563           林金栋

    10             01*****397           葛月龙

    11             01*****550           杜青秀
    12               01*****883              刘霖

    13               00*****557              郑正国
    14               01*****769              楚星群

    六、本次转(送)股的交易流通时间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85,850,431    22.04%           37,170,086     223,020,517      22.04%

二、无限售流通股       657,388,141    77.96%          131,477,628     788,865,769      77.96%

三、股份总数           843,238,572   100.00%           168,647,714   1,011,886,286   100.00%


    八、本次实施转(送)股后,按新股本 1,011,886,286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0.11 元。

    九、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 266 号公司证券投资发展部
    2、咨询联系人:范洪泉       段丽媛
    3、咨询电话:0731-22337000-8007/8022
    4、传真电话:0731-22337798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