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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7 -0 3 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兴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与实际情况相符。

     2、《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
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