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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正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0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8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
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
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
约束机制。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
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