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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正集团: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审核意见2019-05-18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 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通过内部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
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止,时限不
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
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