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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时达: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7-08-21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7-05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
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
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修订和新
颁布的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规定,公司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
“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公司2017年1-6月的净利润无影响。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田苗先生、原红旗先生、刘奕华先生审议了《关于因企业会
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
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有关事项的监事会
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