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4,972.07万元。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王春祥 钱作忠 周平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