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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时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2019年8月2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拟受让上海晓奥享荣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49%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晓奥享荣
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奥自动化”)49%股权事项是在交易各方自愿、平等、
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行为。本次受让股权事项完成后,
有利于提升晓奥自动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管理风险,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在智能
制造和工业机器人领域内的产业布局。双方就各自在擅长的领域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
深厚业务、客户和公共关系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通过在研发、工艺、
品牌、市场等方面的整合和提升,提高资源与时间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
力与盈利水平,为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子公司拟受让晓奥自动化49%股权事项。
    二、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可以进一
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意见
                 (此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田苗                     原红旗                   钟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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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日期:2019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