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 化制造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 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特此意见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王春祥 钱作忠 周平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