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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之核查意见2017-12-1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
 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方式之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广发证券”)为深圳英飞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发行人”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英飞拓增加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概述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
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6]1222 号)。2016 年 8 月 1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721 号”《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英飞拓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10,914,45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1,999,998.12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
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15,454.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3,084,019.60 元。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规划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
  1              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          29,878.70        29,850.00

  2              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          29,110.83        29,100.00

  3        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13,045.60        13,000.00

  4              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3,297.00         3,250.00

                      合计                       75,332.13        75,200.00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拟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英文名称:Infinova Global Ltd.,简称
            “英飞拓环球”)作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

      1、原募投项目计划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中,原规划为:
投资金额总计 29,110.83 万元,其中包括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子项目 20,148.27
万元;智能家居全球营销网络建设子项目 8,962.56 万元。
      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子项目主要投向 Swann 产品的升级和本地化以及智
能家居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智能摄像机、云存储、出入口控制、智能防盗报警等
现有产品的质量与性能,公司原定基本延用现有的研发体系,实施主体为母公司,
20,148.27 万元投资金额中其中 11,870.00 万元系用于研究开发费用(研发人员投入
及研发经费)。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具体是指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

      2、新增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15 年来主推的智能家居套装产品在海外市场接受程度低于预期,公司
管理层分析后认为与其制定的产品策略有关。鉴于此,为适应智能家居行业发展,
公司调整了智能家居业务的管理团队及产品策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规划与目前
的市场情况与产品策略存在不匹配的情形,为审慎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暂未


                                          2
使用母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投入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
    为提高策略调整的灵活度,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环球自主研发及委托
有实力的境外第三方软件开发服务公司开发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以加速云服务平台
的成型,英飞拓环球已经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签署了合同,约定需向开发商支付的
款项包括固定费用和特许权费用两部分,其中固定部分的合同价值为 5,914,240 英
镑,在合同的前 6 年英飞拓环球需要另外支付特许权费用。
    涉及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化前后对比如下:

  序号       实施方式                变化前                  变化后

   1         实施主体                母公司             母公司及英飞拓环球

   2         研发方式       自主研发,招聘研发人员   自主研发及委托第三方开发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总金额 10,945.39 万元,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净额的 14.93%。新增英飞拓环球作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
通过自主研发及委托有实力的第三方软件开发服务公司开发智能家居服务平台将加
速公司智能家居新产品的推出,可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智能家居管理服务,有利于公
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变
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公司将就调整后的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中
国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批准或备案手续。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拟由公司一个实施主体,增加为公司及
英飞拓环球两个实施主体。


                                      3
    英飞拓环球是英飞拓的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环球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Infinova Global Ltd.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22 日
              RM 403 4/F FOOK HONG IND BLDG 19 SHEUNG YUET RD KOWLOON BAY
    住所
              KL, HongKong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英飞拓                      100%


    三、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智能家居是以住宅为平台,利用各种技术将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
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统,提升用户的居住环境。

    (一) 项目必要性分析

    1、由自主研发转为自主研发及委托第三方团队开发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有
助于公司缩短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研发周期及增强公司产品适销性

    随着消费者对智能家居的认知度逐步提高,智能家居用户规模将出现显著增
长,但智能家居市场趋势变化较快,这是受智能家居市场的主要受众终端消费者的
消费诉求变化较快所致。
    2016 年来 Swann 主推的智能家居套装产品在海外市场接受程度低于预期。为
提高公司智能家居产品的竞争力,适应智能家居行业快速变化的特征,公司通过自
主研发及委托有实力的境外第三方软件开发服务公司开发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这
是公司为适应快速变化的智能家居市场及缩短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研发周期的重要
举措。
    鉴于此,公司新增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将智
能家居云服务平台由自主研发转变为自主研发及通过第三方软件服务机构进行研发。
新增英飞拓环球作为实施主体是公司对市场变化快速响应的落地举措,为公司智能
家居产品的销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为尽快研发出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降低公司研发成本,增强公司在智能家

                                       4
居市场中的竞争力,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决定基于以往有合作历史且有一定
实力的第三方软件开发公司进行合作。

     2、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有助于公司扩大在全球智能家居市场的市场份
额

     根据市场调研公司《Markets And Markets》2017 年 7 月发布报告称,全球智能
家居市场规模将在 2023 年达到 1,379.1 亿美元,2017-2023 年年均增长率预测为
13.61%。根据易观发布的 《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趋势预测报告 2017-2019》数据显示,
2016 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达到 1,140 亿元人民币,2017 年预计规模将达到
1,404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23.2%;到 2019 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预计达
1,950 亿元人民币。智能家居市场仍在快速发展。
     公司子公司 Swann 多年来一直深耕民用安防产品,已经有一套相较同类型产
品更加成熟和功能更丰富的产品体系;本次“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将完善
原有产品的安全防护功能,同时增加健康、教育以及娱乐等功能,以满足更多国家
客户更高的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适销性和竞争力。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委托第三方研发采用“固定+分期付款”的方式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环球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和第三方软件开发服务机
构签订合同约定需向开发商支付的款项包括固定费用和特许权费用两部分,其中固
定部分的合同价值为 5,914,240 英镑,同时在合同的前 6 年英飞拓环球需要支付特
许权费用。
     该举措有效保障了第三方软件开发服务机构的研发积极性及后期维护的时效
性。此外, “固定+分期付款”的方式可操作性较强,可行性较高。
     此外,Swann 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开始同该第三方软件开发服务机构开始合作,
该公司曾为 Swann 提供软件和相关服务。第三方服务平台之前已经为 Swann 开发
过软件产品,双方有良好的合作经验,过往的软件开发项目经验保障了此次英飞拓
环球同该公司就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签订的软件开发协议的顺利实施。

                                     5
       2、国家政策的明确支持和鼓励

       2013 年 9 月, 发改委、工信部等 14 个部门共同发布《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
行动计划》中,明确将智能家居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培育发展,将智能家居列入
9 大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中。 在 2015 年 3 月,李克强总理更是提出制定“互联网
+”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的
发展方向。智能家居作为物联网在民用领域的典型应用, 愈加受到各方资本的关
注。资本的持续接入和日后相关政策的出台有望推进智能家居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本次拟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具体安排

       (一)新增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环球作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暨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预案》,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主要投向 Swann
产品的升级和本地化以及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建设,公司原定基本延用现有的研发
体系,实施主体为母公司,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投资规模原定为
20,148.27 万元。
       为快速适应智能家居行业发展的需要,英飞拓环球通过自主研发及委托有实
力的境外第三方软件开发服务公司开发“智能家居云服务平台”,使其更加贴近客户
需求;公司前期以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环球为主体进行了与“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
研项目”相关的投入,为提高策略调整的灵活度,公司已通过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环
球同第三方软件开发服务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签署了合同,约定需向开发商支
付的款项包括固定费用和特许权费用两部分,公司拟通过英飞拓环球支付第三方研
究开发费用。

 序号         实施方式               变化前                    变化后

   1          实施主体               母公司               母公司及英飞拓环球

   2          研发方式        自主研发,招聘研发人员   自主研发及委托第三方开发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总金额 10,945.39 万元,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净额的 14.93%。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仅涉及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下

                                        6
的“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与营销网络投资相关的“智能家居全球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用途不变。
                                                                           单位:人民币万元

                                 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动对比

序号          项目               金额      序号           项目           金额        金额

 1        研究场地费用         4,957.43     1        研究场地费用      4,957.43        -
        项目初期场地租赁                            项目场地租赁费用
1.1                             445.43     1.1                          445.43         -
              费用                                  (英飞拓环球)
1.2     项目场地建设费用       4,512.00    1.2      项目场地建设费用   4,512.00        -
        研发设备投资、研                            研发设备投资、研
 2      究开发费用及铺底       15,190.84    2       究开发费用及铺底   15,190.84       -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
                                                    自主研发(母公
2.1         自主研发           15,190.84   2.1                         4,690.88    -10,499.96
                                                          司)
                                                    自主研发及第三方
 -                -                -       2.2        研发(英飞拓环   10,499.96   10,499.96
                                                          球)
           合计                20,148.27              合计             20,148.27       -


       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的“项目场地建设费用”投入不变,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取得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载明合同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主要将研
发设备投资、研究开发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中部分募集资金转为支付第三方研究开
发费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
司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英飞拓环球将负责项目的研
究开发费用等后续相关投入,英飞拓环球形成的与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相关
研发成果或资产供公司使用。

       新增英飞拓环球作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加快项目推
动进度,使公司产品可以快速推向消费者,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


                                                7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
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针对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安排

    为保证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各实施主体的业务优势,
未来母公司英飞拓科技将主要负责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中产品的生产环节,英
飞拓环球主要负责研发环节。
    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是公司为全社会能效提升及满足用户对智能家居精细
化、智能化的要求,而精心打造的套餐式的一揽子智能家居解决方案,本次新增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完成后,公司将更好地整合各个子公司资源,加强公司各条业务线
协同合作,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新增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能够充分发挥英
飞拓环球的专业优势,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
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度并产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项目过程中,公司
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
金用于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仅智能家居的研发方
式由自主研发变更为自主研发及委托第三方进行研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同时还有利于充分发挥新增实施主体的业务优势、本土资源优势,提高募投
项目的运营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8
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

       六、 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新增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一)董事会意见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
子公司英飞拓环球为实施主体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子公司英飞
拓环球共同实施,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考虑所提出,符合
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通过新增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有利于充分发
挥各实施主体的业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
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
司新增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子公司英飞
拓环球共同实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


                                       9
率、降低管理成本、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新增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尚须履行的批准和备案程序

    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方式为发行人对英飞拓环球进行增资。相应须完成如下
批准和备案: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四)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六)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监管协议。

    八、调整后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致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智能家居,属于计算机行业人工智能产品细分类,在物联
网时代的大力支持下,智能家居将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由于国家对于产能过
剩的现状进行积极调节,精减传统行业,因此对于智能家居行业等高新技术行业来
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本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政策支持和发展机遇。但智能
家居消费市场同时受居民消费观念影响,人们的消费观念的变化以及宏观经济周期
的变化将会对项目实施和经济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行业竞争风险


                                     10
   智能家居前景广阔,吸引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互联网巨头如谷歌、亚马逊、
华为等进军智能家居行业,其他传统家电行业如海尔、TCL、格力等公司通过并购、
整合进入智能家居领域。智能家居将向高技术、产业化方向发展, 如公司未来不
能巩固产品市场地位,可能会因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业绩。

    (三)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项目实施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
如果公司的管理人员储备、管控体系的调整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将
对公司的整体运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虽然公司在长期的发
展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成熟的管理人员队伍以及系统完备的运
营管理制度,但经营规模的大幅提升将使公司在生产管理、人力管理、销售管理、
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及整体战略规划等面临更大的挑战,从而对目前公
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体系的优化以及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实施该项目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四)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投资该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智能家居产品质量及技术开发水平,拓宽
产品范围,提供智能家居一揽子解决方案。虽然公司已就本项目技术开发、投资收
益、市场容量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市场情况不断发展变化,如
果发生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整体经济状况大幅下滑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
况,将会导致产品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者供求失衡,从而加剧市场竞争,加大募投
项目的市场压力,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收益率。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子公司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
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有利于充分发挥新增实施主体的业务优势、本土资
源优势、提高募投项目的运营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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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新增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
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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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
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胡涛            陈家茂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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